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03-15 11:30
  • 浏览次数: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有力有效审计整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审计局立足审计督促检查责任,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个方面52项18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6个,整改完成率97.78%。通过审计整改,促进资金拨付10935.6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65272.33万元,收缴入库62521.92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2824.07万元,促进建立健全完善制度31项。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市级专项资金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制定《市级财政资金内部办理流程(试行)》及补充意见,规定省下资金下达途径,并在预算编制方案中突出强调“强化资源统筹”,优先使用省级以上资金。

2.部分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等78家部门(单位)收缴的非税收入4182.76万元和滞留在市财政非税账户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54412.68万元已经缴入国库。

(二)财政支出效益方面

1.提前支付费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召开了严肃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会,要求预算单位从严从紧审核支出标准,强化预算支出刚性约束。市中级法院、市红十字会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严把信息宣传等支出付款进度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6家部门(单位)完善了内部付款审核流程,加大了经费支出的审核力度,杜绝提前支付费用现象的发生。

2.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下发《关于编制市级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加强对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并督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加快了城乡环境品质提升、中央对地方成品油改革转移支付、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等资金分配进度。对于省以上转移支付,当年未分配的将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不再结转下年。

3.部分专项资金中列支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调整公用费用支出渠道,已将非专项开支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与市财政局会商,在下年预算编制时妥善解决相关人员费用,不再挤占专项资金。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违规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问题。市体育局等6家部门(单位)违规收取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368.92万元已清退完毕。

2.部分地区社保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海陵区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追回不合规发放的社保资金5.69万元。

3.部分预算资金绩效自评价质量不高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已完善“市区免费婚检”“市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两个专项的绩效评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细化量化评价指标,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市发改委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在项目资金使用数量、质量、时效、效益等方面强化使用绩效。市文广旅局等专门召开党组会,要求“花钱必问效”,强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问题

市财政局召开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要求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市残联等3个部门专题召开党组会,重申严肃财经纪律,开展财务专题培训,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强化支出管理。

(二)资产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家单位制定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日常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等11家部门(单位)计7613.88万元资产已登记入账,并同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三)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

市体育总会已按要求将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结余资金134.75万元上缴市财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无法实施的4个工程项目,已向省住建厅申请退回专项资金,对1148.82万元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已上缴财政289.88万元。市生态环境局等4家部门(单位)修订完善了内控制度,严格按合同约定支出资金。

三、市级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问题

市教育局等2个部门与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泰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职责,规范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程序。

(二)部分专项资金未完全使用到位问题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两项工程专项资金120万元已经使用完毕。田家炳实验中学食堂改造、图书馆设备采购项目已付款完毕。兴化市105.81万元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专项资金已被兴化市财政收回,用于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靖江市未使用的54.13万元涉炉企业深度检查市级专项资金,已使用15.71万元,暂未使用的38.42万元已按规定处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针对未使用的310.5万元市级人才专项资金,已制定“113医药人才特别计划”实施细则,拟定了资金使用计划。

 (三)少数单位报销发票不合规问题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已经纠正,采用正式票据进行结算。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审计方面。针对个别公司申报项目补助材料所列示的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不在该公司的问题,市科技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排查出管理的漏洞,重新修订管理办法,规范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利用大数据核实,强化项目前置审查力度,在申报系统中增加了项目查重功能。推进项目申报承诺制,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五、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泰兴市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四年计划(2023年-2026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按照要求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海陵区从2023年起对所有参与的施工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全部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产生。对因未办理土地证与规划许可证而无法领取施工许可证问题,各市(区)深化改革,采用并联审批、申请容缺办理等措施进行了解决,全市2023年的老旧小区项目均已纳入政府质量监督范围。

2.部分市(区)未优先选择2000年前建成小区进行重点改造问题。泰兴市、海陵区出台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或计划,明确优先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目前泰兴市、海陵区实施或计划改造的38个老旧小区,均为2000年底前建成的。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已全部改造完成,正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进行全面排查,编制改造计划,拟分年度实施改造。

3.少数小区改造可研批复内容未实施问题。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寺巷街道调整了270平方米社区用房作为祥和花园养老用房,在祥和一期小区广场添置了多套体育健身器材,基本满足养老用房和健身活动需求。靖江市对个别生活区、宿舍的监控、垃圾房、公厕、车辆充电装置等内容未实施问题,已采取具体措施进行了解决。

4.部分小区重复建设问题。针对未统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与小区污水管网建设问题,靖江市采用各管线运营单位会签改造方案“一张图”机制,统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与污水管网建设,避免重复。

(二)省运会财务收支情况跟踪审计方面

1.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省运会后已将资产移交给市政府公物仓统一管理。

2.结余省运会备战经费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市体校完善手续将结余的备战经费用于支付训练馆地胶、柔道场地专用地板费用等。

(三)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情况审计方面

1.部分资金发放不合规问题。对发放不符合条件人员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市(区)人社部门认真进行了核实,全市已追回157人计51.46万元。

2.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的问题。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出台《2023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开展紧缺型职业工种调查,发布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对紧缺型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上浮30%,广泛宣传,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3.对职业培训第三方监管工作要求不严问题。市人社局已责成第三方检查服务承接商提交2022年所有培训班级的培训情况核查报告,并组织相关专家对第三方的监督成效开展评估验收。

4.培训补贴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泰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培训班教师资质、课程安排等提出要求,并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将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目录管理,对不在目录内的项目不予补贴,并追回虚报冒领的创业培训补贴30.12万元。

六、国资国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大投资未经市国资委审批问题

市文旅集团与威隆公司签订里下河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市国资委提出将增资扩股改为收购全部股权意见,市文旅集团党委会已研究通过,目前正抓紧收购工作,待程序结束后报市国资委备案。

  (二)以直接发包方式聘请中介机构问题

4家国有平台公司均已出台规章制度,制定了具体措施,规范中介机构的选聘。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约谈了姜堰南绕城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公司负责人,已督促其将招标文件整改到位。市城管局联系参与辅助设备及材料询价的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员,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PPP项目部分材料询价结果全面复核、梳理,并进行了纠正。市中医院已督促代建单位加快新院二期工程进度,目前工程结算初审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二)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

市工管中心约谈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对其进行警告处理,严格要求履行材料、工序报验手续;已督促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设计单位设计驻场人员到岗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对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未按规定实施扬尘防治工作的施工、监理单位在季度履约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市城管局责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PPP项目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履职,对监理履职不到位的行为处罚1.1万元,并核减监理服务费20万元。

(三)部分项目存在未按图纸施工问题

相关单位和项目公司已组织整改,正在按程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追究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相关人员责任。

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关注,推动所有问题完全整改、彻底整改。一是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相关地区或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实行挂号督办,加快进度。二是加大整改贯通协作。强化常态长治,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三是加大整改指导力度。审计部门要准确定性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措施要切实可行,对整改的结果严格把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