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审计局推进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 信息来源:海陵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05-1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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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泰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泰组通〔2024〕8号)文件要求和海陵区委组织部工作部署,作为该区今年开展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的三家单位之一,海陵区审计局近日研究制定了《海陵区审计局公务员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推进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方案》设置了个人绩效和民主测评两项考核指标。个人绩效主要考核审计干部在党建、审计业务、勤政廉政、专项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成效,并列示正面和负面赋分清单,个人绩效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年末,根据各季度绩效考核等次以及民主测评情况,由局党组研究决定季度绩效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各等次名额原则上分别约占参加绩效考核总人数的40%、40%、10%、10%。
《方案》规定每季度末,根据个人季度积分情况,对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人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对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人员及时谈心谈话;对较差等次的,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谈话。每年末,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较好等次的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激励;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人员,进行问责,必要时调整工作分工或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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