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 泰兴市出台制度规范混改企业管理
- 信息来源:泰兴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6-08-1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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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泰兴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泰兴市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制度层面对全市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投资管理、经营管理、退出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填补了该市混改企业常态化监管制度空白。
2025年下半年,泰兴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部分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存在投前论证决策不规范、投后管理缺位等问题。对此,审计向泰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审计要情,建议市政府建立参股企业管理办法,提升国有资产投资回报。泰兴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上述《细则》。
《细则》要求,泰兴市国资办、属地政府分别对市属市管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市属区镇管理企业及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实行监督管理。
《细则》规定,泰兴市国资办、属地政府要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规范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细则》强调,将混合所有制投资的实施、成效、持续盈利能力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企业考核体系,并强化结果运用。对各级企业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将其任期内企业混合所有制投资、与混合所有制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列入重点审计内容。(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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