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三十九)
  • 信息来源:泰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0-11-3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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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收入挂往来

某市审计局在对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单位27笔收入挂账往来科目,至2020年4月余额145.89万元,其中省补助经费14笔63.32万元,市慈善总会补助活动经费60万元等。

以案释法:上述行为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71号令)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规定。对此,审计责成该单位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转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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