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民政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0-11-2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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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6日至4月15日,对泰州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救助处等11个处室;下辖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殡仪馆等8个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6人,行政附属编制3人,在编27人;核定事业编制96人,在编61人。

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反映:市财政批复市民政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1040.95万元,实际下达预算指标2496.43万元,其中上级追加181.80万元、增人增资16.53万元、超收财力安排1196.16万元。2019年市民政局机关收入决算合计249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支出决算合计241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6.5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行政资产合计6673.85万元,负债合计95.80万元,净资产合计6578.05万元。

2019年,市民政局机关“三公经费”合计6.58万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26.70%、50%。会议费支出1.07万元,比上年下降90.05%。培训费支出26.25万元,比上年增长129.86%。

二、审计评价

经审计,市民政局提供的相关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的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核算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在预算执行、内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往来管理不规范

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至2019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应付款项中三年以上未清理金额合计896.62万元。应收款项中三年以上未清理金额合计465.76万元(含个人应收款26.22万元)。内部单位往来账面不符。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之间往来款数额未及时核对调整。

2.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

2019年4月,市殡仪馆开具给泰州市人民医院6张非税票据0.68万元,至审计时尚未收缴到位。

3.未按规定办理收费批准手续

市社会福利中心自行制定《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分级护理内容及收费标准》,未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准。

(二)内部管理方面

4.基建账户未及时撤销

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基建账户于2007年9月启用,核算泰州市儿童福利院基建工程,2010年底该工程竣工完成结算,基建账户未核销,沿用于核算市福利中心历年新建及改扩建工程。

5.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

市社会福利中心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存在捐赠记录信息不完整、无捐赠日期、部分未写明捐赠物品数量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加强综合监管等建议。审计结束后,市民政局根据审计建议及整改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立即组织人手对历年来的往来款进行了认真梳理,查清每笔往来款项成因,清理了部分往来款;二是将非税收入0.68万元追缴到位;三是市社会福利中心收费已取得市发改委批复;四是撤销了基建账户,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五是规范了市社会福利中心捐赠物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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