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07-0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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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决议,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2023年,市审计局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30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0.69亿元,推动建章立制31项,向纪检监察等机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7件,创新探索构建民生敏感信息快报机制、中心镇派出审计机构改革试点,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新模式,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大局、保障执行、促进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促进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国企改革、科技自立自强等重点领域,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高质量审计助力全市经济运行率先实现整体好转。

——聚焦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以深挖存量资金潜力、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为审计着力点,加大对财政资金全链条、全方位的审计力度,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络。

——聚焦群众关切,促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秉持执审为民理念,坚持围绕粮食、养老、社保等民生领域加大审计力度,切实提高民生资金绩效,推动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兜牢民生底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聚焦经济安全,促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注政府性债务化解、网络和信息安全、国有企业经营性项目盈亏等情况,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现代化建设使命,以稳中求进为基调稳固经济运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9.7亿元,较上年增长5.5%,经济运行呈现稳定恢复、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预算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目标。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当年财政收支实现平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衔接不够。2023年,市财政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4200万元用于部分企业,对国有企业的出资未优先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

2.少数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39项往年竣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44.54%。2023年预算安排的4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为8.85%。

3.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23年12月底,有10.24亿元的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结余资金未统筹盘活。截至2023年12月底,有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结余等1631.65万元未能统筹盘活使用。

2.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有28个市级预算部门(单位)2023年非税收入1729.49万元,未及时征收到位。

3.部分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管理。2023年,有18个部门(单位)将省、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8.68万元通过市国库集中支付拨付给市区政府部门或单位,未通过市财政将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对市区的转移支付管理。

二、全市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稳增长及防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不规范。有1家集团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承诺与其他3位投资人出资共计5亿元,实际仅到位100万元,对基金管理人违约行为未有效管控。有3家国有企业设立2.5亿元索特基金,投资人未按协议约定回购股权,有1.12亿元本金暂未收回。

2.部分业务质效不高且存在较大风险。有1家国有企业分别对外借款5000万元、3000万元,到期后未按合同约定收回本金,还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应由承租方承担的租赁物使用费等218.85万元的问题。有1家担保公司存在被担保方逾期未还融资16笔9963.24万元的问题。有1家国有企业1.05亿元工程款未及时收回。

(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个别政策执行不到位。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苏科贷”、“环保贷”分别完成贷款规模16.55亿元、4000万元。市相关部门未按文件规定开展对“苏科贷”、“环保贷”的年度考核和绩效管理。

2.少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不及时。截至2023年6月底,“泰信保”业务累计投放贷款182.06亿元,发生代偿24笔6919.93万元,代偿率0.38%,其中代偿逾期的有19笔6039.66万元。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1.规划编制不科学。2020至2022年,部分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未与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衔接,导致部分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被占用。

2.部分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不达标。个别市(区)机耕路未按设计要求设置胀缝,未按设计要求铺设路肩,影响道路的稳定性。个别市(区)泵站存在未按要求建设进水管支墩,水池墙体厚度未达设计要求。个别市(区)跨渠桥厚度未达设计要求,部分机耕桥伸缩缝未按要求处理,部分桥梁桥头堡桥台搭板设计不合理。

3.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市(区)2个项目资金未安排使用,资金闲置时间长。个别市(区)以三联收据代替税务发票,支付工程款。个别市(区)未按规定将项目结余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工程维护和管护。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个别市(区)勘察设计应公开招标未招标,直接选取3家单位负责。1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公开招标的监理及部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

2.部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不到位。个别市(区)部分施工项目合同未约定质量违约责任条款。个别市(区)河道治理工程存在施工单位未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问题。个别市(区)施工单位和第三方检测单位同为一家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项目的检测报告中无检测水泥安定性参数等数据。

3.资金拨付不到位。个别市(区)有部分征地款未拨付到位。个别市(区)治理工程征地拆迁项目少量补偿款未拨付到位。

4.项目跟踪监管不严格。个别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建立水位、视频监控系统,未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水质评价标准。个别治理工程征收的地块被当地村民圈围搭建违章建筑。个别治理工程部分河坡被当地村民复垦占用。

(二)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部分项目未按图纸或规范进行施工。个别项目施工单位违约使用无明确品牌、无原厂检验报告、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个别工程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对挡土墙垫层进行施工。

2.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未及时确定编制工程预算的施工图纸。有的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确认编制工程预算的施工图纸,导致工程预算无法编制,合同价无法确认,严重影响该工程的结算与决算审计工作。

(三)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奖补资金未及时配套。个别市(区)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奖励资金、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未配套到位。

2.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宣传费、春节慰问等支出。有2项采购服务39.7万元未经询价比价直接外包。

3.部分项目申报不规范。有5家企业通过虚增研发费用、虚报专职研究员人数等方式获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专精特新产品”等认定。

(四)市级网格化社会治理奖补资金审计情况

市级奖补资金结余较大,部分市(区)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022年各市(区)共收到市级奖补资金5998万元,使用2723.7万元,结余3274.3万元。有的市(区)滞留市级奖补资金76.9万元。有3个市(区)分别延迟专项资金拨款249.5万元、535.06万元、772.5万元,最长时间达5个多月。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部分房产闲置和资产账实不符。1家集团公司有3处面积3.96万平方米、1.05亿元房地产闲置。1家集团公司有6处面积4.58万平方米房产及出资22.48亿元拍得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已拆除的15处8.76万平方米、7862.93万元房产未及时进行财务核算。1家集团公司有3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明,金额738.54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资产盘点、登记不到位。有1个部门1657件、479.93万元资产未登记实际使用人。有2个部门有67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价值22.2万元账实不符。有1个单位购入的信息管理系统60.5万元,未及时登记入账。

2.资产处置不规范。有2个部门处置价值73.07万元的固定资产,未经集体决策。有1个部门为市级机关购置的设施61.69万元,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3.房屋租赁管理不严格。有1个单位对外出租的1593.5平方米门面房,被之前租户无偿占用,最长被占用32.5个月。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违规占用林地。2019年至2021年,1个市(区)3个建有厂房、加油站地块违规占用林地10.82亩,其中,占用省级公益林6.43亩。

2.部分重点行业高风险遗留地块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2023年9月,1个市(区)有43个重点行业高风险遗留地块未开展调查。

3.水资源费等相关资金征缴不到位。有2个市(区)分别有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相关资金1913.45万元、80.2万元未征收到位。

五、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加强与上年结余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完整性。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控预算追加,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加强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结转结余资金、长期沉淀资金及时进行清理、统筹,用于急需资金的项目和领域。四是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质扩围,科学确定绩效目标,改进绩效评价方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二)深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将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从预算源头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加强民生基本保障,规范民生支出管理,提升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三是完善助企金融政策,推动建立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投资建设关键环节管理,加大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力度,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三)大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安全完整增效。一是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推进跨部门资产调剂和共享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二是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系,规范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三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严防“非农化”“非粮化”,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问责力度,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有效利用。

(四)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着力提升整改成果运用。本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政府已纳入政府督查范围,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发挥好多部门联动整改的督查工作机制,履行好对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督促责任,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主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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