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6-02-0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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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把审计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有力抓手。市审计局出台《泰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预审制度(试行)》,促进审计整改全链条管理。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9个明细问题中,“立行立改”类的9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2个,整改完成率97.87%;“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的25个问题,均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其中9个问题已完全整改到位。通过整改,促进资金拨付3233.69万元,盘活存量资金20.25亿元,收缴入库11.7亿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81.57万元,促进建立健全完善制度37项,移送相关部门问题线索17条。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市住建局通过压减2025年预算,合理确定2026年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2.关于绩效管理仍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重新设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3家部门(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不再聘请第三方机构;2家部门(单位)已完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3.关于个别专项资金分配小而散的问题。市商务局修订了《泰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支持重点从“扩面增量”转向“提质增效”。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部门“智改数转”诊断服务质效不高的问题。市工信局已督促服务机构重新出具了诊断报告和监理报告。
2.关于部分申报项目资料不实的问题。市工信局向省工信厅建议取消4家不符合条件企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并督促相关市(区)严格执行申报规定,加强审核把关。
3.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工信局已督促相关公司为充电站、充电枪购买了安全责任保险,并对迁移的充电设施情况进行报备。
(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建设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3个市(区)的省级农业园区项目中9个项目均完成验收。1个市(区)优化调整产业强镇项目方案,目前2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3个项目正在建设中。
2.关于部分项目质量把关不严的问题。2个市(区)已通过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核减费用、制订内部管理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部分财政奖补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3家部门(单位)已将列支不规范的28.79万元资金收回。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对部分排污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完善现有应急减排清单,对未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或降级管理的38家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了变更、登记等。
2.关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制定不完善、监管重点单位存在盲区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确定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工作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689家企业全部纳入名录实行监管。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全市殡葬管理服务方面
1.关于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活人墓等行为禁而未止的问题。市殡仪馆和相关市(区)出台《卧龙公墓超标墓清理方案(试行)》《墓穴(格位)销售审核制度》等6个文件,明确公墓建设标准和整改措施。相关市(区)已改建、拆除或封存2709个超标准墓穴,落实23个墓穴退墓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2.关于部分殡葬设施、服务采购不规范的问题。市殡仪馆修订出台《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内部采购流程,实行廉政预审,相关涉嫌串通投标等问题线索已移送纪检部门查处。
(二)住房公积金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公转商”贷款未及时转回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泰州市公转商贴息贷款回购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回购符合条件的“公转商”贴息贷款20.28亿元。
2.关于对住房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不足的问题。市住建局完善住房维修资金查询功能,并适时公开管理情况,目前已对维修不彻底的项目全部进行了返修。
(三)市级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面
1.关于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规范的问题。1家公司办理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相关部门许可要求。
2.关于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1家公司通过对总包单位罚款、扣减监理费、扣减费用等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四、重大风险防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政银担产品政策执行及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信保”业务绩效评价的通知》,增加5项指标开展业务绩效评价和考核。目前,对申请“泰信保”基金补偿的41个项目均在15个工作日内补偿到位。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关于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2家公司已将1137.95万元资产登记入账,并对被占用资产办理了相关借用手续。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关于部分单位基础管理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3家部门(单位)对移交或核销的资产履行了审批手续。5家部门(单位)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市财政局将资产规范出租出借作为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督促13家部门(单位)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流程。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关于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工作滞后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于前期规划成果,正组织相关单位推进规划工作的修改完善。
2.关于部分项目建设不规范、后期管护不力的问题。相关市(区)制订了《关于落实绿美村庄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并通过补种、核减费用等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持续推动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压实整改责任,细化计划安排,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强化问责,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严肃查处虚假、敷衍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分析体制机制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