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10-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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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审计局拧紧国有资产审计监督阀门,重点围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管理,以多角度切入,结合实际提出可行性审计建议,并跟踪问题整改,促进预算单位和监管单位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助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使用。
规范源头“管”控,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对可出租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出租的资产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并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开展竞价招租。全面核查承租方无偿占用房屋的情况,就拟续租的房屋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依法签订租赁合同。
强化租金监“管”,及时足额收取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规范租金收入管理,对出租合同实行统一管理。跟踪租金收缴情况,对违约拖欠租金行为采取催缴、诉讼等有效措施进行追缴。资产出租收益应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目前审计已促进欠收租金的行政事业单位足额收缴房屋租金收入。
统筹盘活“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使用效益。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和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全面清查盘点单位实际管理、控制的资产,制定待盘活资产清单,采取租赁、划转、处置等方式,实现对闲置资产的有效盘活。国资监管部门要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对预算单位无法自行盘活的闲置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目前,区财政局已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控制的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了清查,并跟随区纪委赴东台市,调研省试点地区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工作,并联合多部门研究编制《全区国有资产清查盘活专项行动方案(讨论稿)》,进一步做好全区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切实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