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细化农村集体用工管理办法
  • 信息来源:泰兴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12-0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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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兴市农业农村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关于《泰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村集体用工范围,细化集体用工原则,优化集体用工流程,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2024年上半年,泰兴市审计局在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庄存在劳务用工方面的问题。对此,市审计局结合审计发现的实际情况,建议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村级集体用工的监管和指导力度,推动农村财务支出制度化建设,规范村级用工支出。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制定出台《泰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确立责任主体,规定全年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的次数不得少于预算出工次数的30%,并将集体用工支出情况列入年度财务审计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农村集体用工全过程的监督,遏制违规行为。(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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