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泰兴市规范河道堤防占用补偿管理
- 信息来源:泰兴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6-01-1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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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泰兴市水务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联合财政局出台《泰兴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系统性规范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收入的征收、管理与监督,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有力保障国有资产收益安全。
泰兴市审计局在水务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存在执收不到位等问题,既影响财政收入的完整性,也不利于水资源的公平利用和有效保护。审计对此提出了完善制度、统一征收标准、强化收缴约束等针对性建议。
泰兴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迅速启动制度修订程序。新出台的《办法》充分吸纳审计意见,呈现四大亮点:一是明确该项收入性质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将其严格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二是设定征收金额上限,细化不同占用情形下的面积核定标准,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行公平性;三是具体列举免缴情形,防止政策执行中的随意性;四是建立“协议管理+违约追责”双重机制,针对未履约行为,区分情况通过民事诉讼或财政处罚方式进行处理,显著提升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钱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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