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5-09-2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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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4年4月23日至7月3日对市审计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月2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审计局存在落实“如臂使指”要求尚有差距,落实“如影随形”要求仍有欠缺,落实“如雷贯耳”要求亟待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购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风险较大,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机关党组织建设基础不牢;巡察整改责任未压紧压实等11项36个问题。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迅速部署整改工作。1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讨论责任分工,局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反馈问题,班子成员逐项认领问题。同时组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王根余同志为组长,张连璋同志、顾军同志、孙宏伟同志、于飞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处,张连璋同志为主任,办公室、人教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为成员,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高质高效制定整改措施。2月10日,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沟通协调会议,各整改牵头处室汇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参会人员认真讨论和修改了整改措施。2月20日,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确定了11项36个问题的118条整改措施。

三是务求整改工作实效。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边制定整改方案边落实整改措施,适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坚持既集中领导又分工负责,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检查。对近期能够完成整改的问题,倒排时间,力争集中整改期内到位,保证整改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共计3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其中大部分整改措施都已完成。

四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持之以恒抓下去,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泰州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上报审计信息专报等数量偏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完善《2025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审计人员撰写的审计要情和专报得到各层级领导批示,在当季度日常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成果转化意识,提升撰写审计信息的质量水平。

二是在今年的审计项目中,要求各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指定专人撰写信息,明确信息数量要求。

三是2025年6月10日修改完善了《泰州市审计局信息和宣传管理考核办法》,强化鼓励激励机制,将上报审计要情、审计信息专报、民生快报情况纳入信息宣传工作考核中,增强审计人员信息报送意识。

2.关于“部分经责审计项目报告重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3月20日印发《2025年度市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第三条审计内容和重点,明确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情况等重要事项纳入审计内容;第五条审计工作要求,明确各审计组结合被审计单位履职特点,进一步细化审计实施方案;工作方案附件1明确了两个专题审计内容,进一步保障审计重点与领导干部履职相关。工作方案附件还编制了审计要点、汇编共性政策文件等材料,供各个审计组参考。

二是2025年2月25日印发《202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第三条明确围绕被审计单位主责主业和履职特点开展审计,同时要求严格执行《泰州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及时完善并深化应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未充分关注相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判。今年开展的泰州广电传媒集团(泰州广电台)党委书记、董事长、台长王飞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实施方案中,将广电集团风险管控及工程项目管理情况纳入重点审计内容。

3.关于“经济运行‘探头’覆盖存在盲区死角”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海陵工业园区、姜堰经济开发区等3个市(区)省级以上重点开发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纳入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

二是将姜堰区财政决算审计纳入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

三是2025年7月18日印发《2025年开发园区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作为审计内容和重点,细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相关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事项,并要求各审计组结合开发园区资源禀赋、地域特征等具体情况,细化审计实施方案,统筹强化开发园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4.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的主动性不高、氛围不浓、成果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24年省社科联财经发展专项评选中,局主要负责人主持的《领导干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问题研究》课题荣获一等次,全省仅有4个项目获此殊荣。

二是2024年底,局领导主持申报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获得省厅2024-2025年度课题立项,全省只有5个课题获得立项,其中审计机关获得立项的仅有两家。

三是对已完成审计项目研究提炼审计成果。泰州市法学会2024年底公布了年度课题研究情况,我局结合审计项目申报的《关于住房公积金中心执法难问题分析和对策》《浅析加强公立医院药品耗材依法采购管理研究》结项,其中1篇获得优秀。2025年6月,翁枫撰写的《AGI人工智能技术对大数据审计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文章,入选中国审计学会“人工智能时代的审计(2025)”专题研讨会并现场发言。

5.关于“审计工作质量管控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质量管控。2024年,修订完善局27种主要审计文书及其参考格式以及26种主要审计文本及其参考格式,提升审计项目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印发《审计项目操作流程示意图》,并将示意图张贴到每个业务处室,让每名审计人员精准掌握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审计终结阶段流程的重点工作和职责要求。

二是加强审计现场审理和业务培训交流。2024年底,赴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防控情况审计现场开展现场跟踪审理,及时发现问题,现场整改。2024年6月,举行兼职审理员培训。2024年12月19日冬训期间,举办第二期法治大讲堂,讲授纪检知识,提升审计人员案件移送成案率。

三是在今年的审计项目实施中,已经施行审计项目征求意见前、征求意见后双审理,重大项目总审计师审签,业务审定会审定项目会前征求领导意见等措施。2025年6月20日组织开展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培训工作,解读办法的各项内容。

四是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加强对查出问题的具体分析研究,逐条细化审计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列出具体整改要求、标准及整改指导联系人,实时对接指导被审计单位制定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举措,避免整改举措不实、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推进不力等情况。充分利用省审计厅金审三期结果利用系统,严格执行审计分类整改办法,科学设置整改类型,杜绝整改时限“一刀切”的情况,确保审计整改实事求是、有序推进,实现问题挂号、销号的闭环管理。

五是修订完善《泰州市审计局2025年度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要求严格督促各审计项目按计划实施,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的审计项目,审计组组长和主审在当季度日常绩效考核中扣10分。

六是2025年同级审报告已于今年7月2日向社会公开;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公示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各审计组在2025年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高质量考核的相关要素要求进行公示。

6.关于“省优项目争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审计项目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创优工作,将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标准融入审计项目。2025年6月,开展优秀审计项目创建调度。2025年6月9日,举办局重点项目创优培训会。2025年6月,发放《何以优秀》全国优秀审计项目创建经验图书,供局审计人员学习借鉴,掌握优秀标准,向优秀典型学习。

二是分析研判“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没有实现的原因。一方面在审计项目体量及质量上需要提高,与其他设区市相比,市本级统筹开展的一条鞭项目相对不多,审计成果还是偏重于局本级层面。另一方面统筹利用多种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修订完善《泰州市审计局2025年度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确立“业务立身、质量至上”的导向,提升了审计线索移送、审计要情等审计业绩成果在考核中的比重。将审计项目实绩作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晋级的重要依据。

7.关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未做深做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统计局于2025年2月10日重新出具关于“违规向不合格主体购买劳务、服务”问题的整改报告。

二是截至2025年4月,市报业集团已注销涉及的3家公司。

三是各审计组制定审计整改清单,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大整改跟踪监督力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发放督办函。加强与人大预算工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8.关于“审计监督独特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2月印发《泰州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深化审计项目审计成果运用,协同做好贯彻落实泰州市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工作,健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反馈机制,在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上形成合力。加强纪审合作,我局在2025年5月,向市纪委监委发送《关于商请提供移送问题线索立案查处结果的函》,与纪检部门对接案件移送反馈情况。

二是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联合我局在2024年度共同出台《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纪巡审贯通协调会议制度,构建了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工作格局。制定2025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全市高标准农田审计项目与市纪委“清风行动”联合实施,推动查出各类问题142条,涉及金额3.32亿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0多项。

三是2024年7月,就以往审计年度移交线索立案处理情况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进行对接;2024年12月,邀请市纪委监委对审计人员开展谈话技巧方法、常见罪名解析方面专题培训;充分利用局党组、机关党委与派驻纪检组联系,构建审计组与派驻纪检组关于现场审计发现疑点线索的研判机制。2025年1月,就殡葬管理服务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疑点与派驻组进行专题研究,做到应移尽移。

四是推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融合,同向发力。2025年1月,参加市人大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检查。2025年1月,根据市人大对同级审的审查报告,对相关单位发出整改督办函。2025年3月,接受人大委托,开展四部门决算审查。2025年5月,参加市人大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调研活动。

9.关于“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6月24日,机关纪委进行换届选举,并召开机关纪委会议,选举了纪委书记,开展了委员分工。2025年1月24日,召开机关纪委会议,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工作。2024年11月27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连璋率队赴兴化市审计局和姜堰区审计局调研机关党建工作。2025年2月6日,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填写春节期间“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履行情况表报送给机关党委,形成履责工作底单。

二是2025年6月25日,顾军副局长赴海陵区审计局调研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与海陵区审计局分管投资审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该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完善廉政监督制度。2025年5月,孙宏伟副局长赴姜堰区审计局开展调研,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重点调研检查内容。

三是2025年上半年,局主要负责人与中层干部,分管局领导与分管处室人员,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6月下旬结对导师与指导对象进行了谈心交流。

四是2025年5至6月,局领导带头,全局人员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各处室完善与权力清单吻合的责任清单。

10.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没有落实‘实、全、准’的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6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违纪风险隐患排查675个,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二是2025年5至6月,落实“实、全、准”的要求,全局人员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

三是2025年5至6月,局领导带头排查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填制廉政风险排查表。

四是2025年5至6月,处长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情况经分管领导把关,克服避重就轻、虚于应付现象,相关处室重点关注了挂证兼职取酬等易发领域的风险。

11.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26日,局党组书记上警示教育专题党课。2025年1月22日,结合述职述廉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

二是2024年4月19日,向各处室分发《全省审计机关违纪违法案例选编》。

三是在2025年全市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和七一专题党课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根余通报并剖析了近年来全市审计机关违纪违规典型问题。2025年6月30日局党组开会研究,对在部队时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和购买赠送礼品特产的军转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7月18日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今年已经观看了《不容触碰的“高压线”》、《家风不正遗祸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

12.关于“监管制度修订完善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处室人员进行研讨,制定相关办法,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泰州市审计局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及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泰州市审计局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及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是2025年5月9日,固投处组织召开了中介机构外聘人员培训会,学习修订后的考核办法与管理办法,并明确了取证单和跟踪审计意见单等审计文书格式要求。

13.关于“执行制度和履行合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底和2024年底已对全部跟踪审计项目进行了考核评价,并对考核办法修订后新增的跟踪审计项目,根据考核结果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支付。

二是2025年1月3日的固投处处室会议上,处室人员集体学习了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费用支付相关文件,并要求中介机构审计费用支出由项目主审负责进行初步审核,再由专人负责核查相关材料,最后由固投处处长负责最终把关。

14.关于“对下督促指导风险防范工作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4月19日,向各市(区)审计局下发《全省审计机关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各18本。2024年11月,对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统计汇总上报省厅。2024年底,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和掌握年底全市审计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情况。

二是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度全市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2025年6月25日,顾军副局长赴海陵区审计局调研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提醒海陵区审计局扎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与海陵区审计局分管投资审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该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完善廉政监督制度。2025年5月,孙宏伟副局长赴姜堰区审计局开展调研,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重点调研检查内容。

15.关于“预算项目安排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省厅拨款的管理使用,及时做好经费支出,目前我局已无省厅拨款经费结余。

二是将列入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提升工程南官河闸站工程跟踪审计、春晖初中新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232省道泰州城区段一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等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开展跟踪审计与决算审计,从项目决策、概预算执行、项目管理等十三个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025年上半年跟踪审计费用42.34万元的支付,已经6月30日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

三是按财政统一要求,在2024年度预算基础上,压减2025年度预算20%。

16.关于“外勤考核和财务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固投处、企业处分管领导就外聘中介机构人员外勤考核存在虚报考勤天数风险的问题,与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督促落实考勤要求,防范风险隐患。相关责任人撰写了情况说明。

二是完善审计外勤统计表格,在审计外勤统计表上,增加了“出差人签字确认”列和处室负责人审核环节。

三是规范经费支出事先报批流程,所有支出事项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按要求审核报批,手续不完整的不予报销。

17.关于“工会经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规范退休人员慰问费等费用支出渠道。2025年退休人员的春节慰问、端午慰问均在行政账面列支。

二是严格支出审核,从2022年起,已不再向外聘人员发放工会会员享有的各项待遇。

三是2025年5月19日,机关纪委对工会经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18.关于“未按要求履行固定资产报废手续”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12月经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已完成36台电脑的报废手续。

二是2025年6月已向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申请22台电脑报废,其中笔记本14台、台式机8台。

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工作,2024年12月开展资产盘点工作,对盘点发现的待报废资产及时按程序处置。

19.关于“物资采购保管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5月已调整人员分工,物资采购、保管分人负责。

二是2025年5月已建立购进、领用、结存台账,领料单、入库单互相对应。

三是2024年底,结合资产盘点,完成对固定资产条形码的检查和补齐。

20.关于“合同签订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法规处、办公室和各业务处室认真学习本局合同管理办法,熟悉掌握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合同签订各项要件完备。

二是办公室加强印章管理,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规定执行,除通过OA系统正式发文的材料外,其他材料的用印情况全部认真审核并登记备查,要件不全的不予盖章。

三是2025年5月,我局已经与法律事务所签订顾问合同,明确要求对局相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凡用印的合同,都在办公室留有备份。

21.关于“领导班子对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2025年2月起,已经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统筹实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二是结合局党组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已经同步制定个人2025年度学习计划。

三是从2025年4月起,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束后,人教处在1周内,将学习情况上传至“巡学网”。

四是2024年8月16日,印发《泰州市审计局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是2025年2月20日,印发《关于调整泰州市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泰州市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

22.关于“议事决策和抓落实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参照《中共江苏省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印发《中共泰州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

二是参照《江苏省审计厅工作规则》,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印发《泰州市审计局工作规则》。

三是2025年3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点学习了人事决定逐人表决,“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则。

23.关于“班子进取精神和全局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度,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已开展3次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交流研讨,3名班子成员参加交流研讨。

二是针对2024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分管领导与承办处室针对排名靠后的考核指标,向考核主管部门查询扣分原因,对相关工作进行整改。

三是对重大审计项目或综合性工作,重要事项和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和协作,打破条线壁垒,加强协同作战,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24.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1月15日,制定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了会议主题,准备阶段的工作要求,会议召开时间和会后落实要求等内容。1月22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上级关于民主生活会要求,统一了思想。1月18日至2月18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按照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征求群众对领导班子意见,并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2月28日,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是1月18日至2月18日,班子成员按照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征求群众意见,并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报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是2025年6月中旬,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关注了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等情况,对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出了要求。

25.关于“对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春节期间,局开展了“审计清风伴我行”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得到审计人员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二是2025年3月31日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

三是2025年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全市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事项。

四是推进党建与审计工作进一步融合,加强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和宣传。2025年以来,《泰州市审计局“审计清风伴我行”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圆满收官》、《泰州市审计局成功举办全市审计机关首届辩论赛》、《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 泰州审计机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三篇报道信息被泰州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采用。

26.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缺少指导督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6月24日,机关党委进行了换届选举,召开第一次机关党委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了分工。

二是2025年2月7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审批通过预备党员转正事宜、讨论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项。

三是配备了机关党委会议记录薄,对重大事项及时做好记录。2025年2月7日,经集体研究同意一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2025年5月8日印发《泰州市审计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27.关于“机关支部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机关党委于2025年6月中旬对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是各支部按照“4+X”规定动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事先形成方案报机关党委备案。机关党委先后召开了会议,推进主题党日活动与审计业务工作相融合。

三是2025年初,各支部报备了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

四是2025年6月份,机关党委对支部工作进行了检查,跟进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

28.关于“机关党建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1月24日,到市级机关工委相关处室对接机关党建考核情况,寻求指导帮助。

二是2025年以来,《泰州市审计局“审计清风伴我行”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圆满收官》、《泰州市审计局成功举办全市审计机关首届辩论赛》、《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 泰州审计机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三篇报道信息被泰州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采用。

三是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争先创优举措。坚持以特色党建工作推进争先进位,以深化三务融合推进争先进位,以加强宣传报道推进争先进位。

29.关于“少数整改措施制定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一是设计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纪实表给局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2025年7月初进行了收集汇总。

二是将聘用中介机构人员纳入审计组,并对其进行出勤考核,要求其依法依规行使审计监督权力。

三是2025年5月9日,组织召开了中介机构培训会,邀请十六派驻纪检组王广华副组长对工作中以及“8小时”之外廉政纪律提出要求。

30.关于“部分整改措施形成的长效机制未有效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5月底召开一次局务会。今年印发的《泰州市审计局工作规则》,明确了局务会召开时间和频次。

二是2025年1月,承接局跟踪审计服务的所有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了工作总结,并形成报告。

三是2025年1月3日,固投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会议要求所有跟踪审计项目的主审按照审计实施方案以及监督办法,梳理项目的绩效,查漏补缺。

31.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截至今年6月底,在泰州审计微信公众号编辑发布审计动态、审计风采等专题信息23篇。

二是2024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审计项目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工作中持续落实。2025年6月,开展优秀审计项目创建调度。2025年6月9日,举办审计项目创优培训会。2025年6月,发放《何以优秀》全国优秀审计项目创建经验图书,供局审计人员学习借鉴,掌握优秀标准,向优秀典型学习。

三是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资产管理员专题学习本局财务管理制度,重申纪律要求,加强财务报销资料审核力度,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坚决预防“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执行不严”“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推进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审计机关政治属性。2025年5月6日,制定出台《“强研究、提质效”行动提升年实施方案》(泰委审办发〔2025〕8号)文件,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全局职工对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认识。拟于下半年,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专题研讨,加强全市审计机关对审计工作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的把握,强化全市审计干部深刻理解掌握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的重大意义。

二是统筹会议安排。2025年5月,制定2026年度会议计划表,明确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全市审计工作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及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和频次。

三是2025年5月,将《泰州市审计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操作流程》《党组议事规则》发放给各处室重新学习,明确11类请示报告报备事项上会审议的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列出需要提交党组会研究事项,提醒相关处室按要求及时提交议题交党组审核。

四是配齐秘书处干部。2024年10月,将1名军转干部安排到秘书处工作。2025年3月,经党组会研究,沈德纯同志从经责办回归秘书处处长岗位,兼管办公室。

2.关于“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未在审计项目计划中全面体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2025年2月27日,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万闻华市长对审计工作的指示,学习市委审计委员会第12次会议精神。2月28日上午,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泰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姜冬冬书记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上的讲话。

二是起草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将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的重点审计事项纳入2025年度项目计划。

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审计工作方案都经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所有的审计实施方案都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市委审计委员会重点任务和相关要求有具体审计措施。

3.关于“推进投资审计转型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3月14日召开全市投资审计座谈会,学习上级投资审计转型的要求,督促各市(区)审计局修订和完善投资审计转型升级的相关文件和政策,严格履行投资审计的法定职责。

二是2025年5月20日,市审计局孙宏伟副局长、十六派驻纪检组杨基全组长等人对兴化、姜堰审计机关政府投资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三是2025年1月3日,固投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逐一排查转型前长期未结项目的原因,将项目分解责任到个人,努力完成符合审计条件的项目。2025年计划完成结转审计项目8个,截至7月8日,已经完成2个结转审计项目,3个结转项目正在对接,准备出具征求意见稿。

4.关于“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1月22日,在中层干部述职述廉会议上,党组总结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度全市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2025年5月印发《2025年泰州市审计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讨论机关党建工作。2025年6月30日召开党组会分析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于11至12月份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局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12月,与江苏诚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余款事项,挂账款项已清理完毕。

二是2024年底,结清预借采购资金的借款,清理了长期挂账问题。明确局里物资采购使用公务卡支付,杜绝借款,避免往来款挂账。

三是拟于今年下半年修订完善《泰州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加强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的管理,每年定期进行清理,杜绝长期挂账等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六个月集中整改,党员干部受教育,审计事业展新貌,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抓住巡察整改契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做到一抓到底,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坚持问题导向,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继续紧盯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深刻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做到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整改工作不到位决不收兵。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反弹”、“不复燃”。

(二)强化责任落实,在健全惩防体系上下功夫。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整改成果,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所有巡察反馈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刻分析原因,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适应实际需求的制度,尽快修订完善,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注重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泰州审计高质量发展上来,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523—86850069;电子邮箱:renjc617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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