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处室、机关党委、审计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峰同志任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姚建春同志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处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5年3月18日局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
泰州市审计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