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59/2018-10891 分类 审计信息 财政、金融、审计 公告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8-12-06
文号 时效
关于泰兴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18-12-06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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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和我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泰州市审计局自2018年4月25日至5月10日,对泰兴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2016、2017年度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计划及完成情况。

泰兴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实施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负责提档升级工程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道路、桥梁施工图设计统一由市农路办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市农路办统一实施,验收后移交给乡镇(街道)管护。2016年全市共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16条268公里,改造危桥80座。其中省下达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计划道路70条120公里,桥梁61座,经省验收实际完成72条118公里,桥梁61座。省下达安防工程计划53公里,实际完成51.27公里。全年省下达道路、桥梁、安防工程计划总投资14306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24604万元。2016年省计划补助资金9273.67万元,实际到位8127.33万元,计划地方配套资金15329.99万元,实际地方配套资金15329.99万元,其中:市级配套6319.68万元、乡镇配套9010.31万元。

2017年共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48条252公里,改造危桥80座。其中省下达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计划道路50条108公里,桥梁43座。经省验收实际完成48条100公里,桥梁33座。省下达安防工程计划145公里,实际完成145公里。全年省下达道路、桥梁、安防工程计划总投资16355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14334万元。2017年省计划补助资金7059.72万元,实际到位6631万元,计划地方配套资金7274.24万元,实际地方配套资金7274.24万元,其中:市级配套2185.04万元、乡镇配套5089.2万元。

2.农村公路管理和道路养护情况。泰兴市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分级负责管理,交通部门(市农路办)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并具体负责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通过招标落实专业养护单位负责,养护实现专业化、社会化。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具体由乡镇农路办负责。市路政大队(公路站)负责县道的路政管理并指导路政中队开展乡村道的路政管理。建立了市路政大队(公路站)统一领导,路政中队(交管所)、乡镇农路办、村(居)参与的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2017年末,泰兴市现有农村公路2006公里,其中,县道392公里,乡道、村道1614公里。2016年、2017年域内管养经费分别为2527万元、2393万元,域内大中修里程分别为119公里、131公里,大中修经费分别为4832.82万元、7242.83万元。

3.镇村公交运营情况。泰兴市16个乡镇镇村公交全部开通,乡镇开通率100%。全市共开通镇村公交线路44条,拥有镇村公交车辆142辆,其中镇村公交班线运营车辆103辆,机动车辆(兼营接送学生)13辆,接送学生专用车辆26辆。班线车辆日均发送548个班次,载客约2200人次。镇村公交采取班线运营与接送学生兼营相结合的方式,最大程度发挥车辆利用率。2017年,共承接全市12个乡镇、20所中小学学生接送任务,接送学生线路共85条,全年累计接送学生205920人次。根据泰政发[2011]71号文件精神, 明确了保障镇村公交持续运营的财政补贴机制,即“对开通镇村公交的车辆投入和政策性亏损纳入财政预算,一区四园所在乡镇,由市和园区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摊,其他乡镇由市和乡镇两级财政按9:1比例分摊。市审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交通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审计,监督和支持镇村公交的发展。”目前,该补贴机制正常运行,镇村公交运营亏损由市财政负担部分均得到较好的落实,保障了镇村公交的持续运营。泰兴市2016年、2017年镇村公交开通数分别为43条、44条,开通里程分别为957公里、997公里,2016年、2017年应运营里程分别均为4255460公里、4410660公里,2016年、2017年镇村公交GPS运营里程数分别为4245301公里、4392350公里,2016年、2017年镇村公交实际运营率分别为99%、99%。2016年、2017年镇村公交运营收入分别为159.96万元、147.64万元,运营支出分别为2245.82万元、2059.93万元,运营净支出分别为2085.86万元、1912.29万元。

二、审计评价

泰兴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泰兴市2016年在泰州地区率先开展创建工作,围绕上级考核指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行动方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两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市政府出台了“以奖代补”政策,在省补的基础上,市财政对老区乡镇道路每公里奖补10-15万元、桥梁每平方米奖补1000元;对非老区乡镇道路每公里奖补8-13万元、桥梁每平方米奖补800元。对未列入当年省补计划的项目,市财政预先垫付补助资金,充分调动乡镇积极性,减轻乡镇资金压力。市交通局对负责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审批流程付款。乡镇实施的项目,经市农路办初验合格后,拨付省已补资金的80%,经省验收合格后,拨付省补资金尾款。2016年创建成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2017年创建成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

2016年度黄桥镇实施的黄祁线、丁马路等6个项目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中约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得2.5分,其余不得分。类似工程指201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黄桥镇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一共有7家单位参加6个项目的投标,但只有2家单位有类似业绩,获得加分。在其他得分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这2家单位在6个项目的评标中均获前2名。另该项目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均不超过 300 万元,道路设计标准与金额均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可以承担的范围之内。

2.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泰兴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按中标价的5%或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审计发现,泰兴市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和虹桥、河失等8个乡镇未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的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共少收履约保证金2080.21万元。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超规定比例。

黄桥镇2016年度泰兴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黄桥镇黄祁线、丁马路等6个项目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这6个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均低于300万元。宣堡镇发现2016年实施的北联路招标控制价150.32万元,投标保证金15万元;从头桥招标控制价73.7万元,投标保证金7.3万元;蔡庄路招标控制价271.66万元,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三梅路招标控制价197.57万元,投标保证金10万元。虹桥镇2016年、2017年蒋唐路、蒋毗路、蒋清线和张一家桥、六圩桥道路桥梁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比例均为中标价的30%。

4.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黄桥镇2016年实施的小殷家桥、金堡桥项目于2017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但工程桥台锥坡、桥栏杆未按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施工图纸设计的桥台锥坡为石料浆砌片石,施工单位实际施工的为砼坡面;桥栏杆的式样也与图纸不符。新街镇2017年实施的夏徐桥项目于2018年1月进行了验收,该项目质量存在以下隐患:桥面出现多处裂缝,桥面结构砼多处出现蜂窝麻面,桥台锥坡浆砌石块未施工。

5.支付工程款未取得正式发票。

元竹镇2017年1月支付赵桥、丁庄桥等6座桥梁工程款174.21万元时以借条入账,未取得正规发票。

四、审计建议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审计结束后,泰兴市人民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及整改要求,及时地进行了整改:一是针对部分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问题,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对黄桥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出具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针对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泰兴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管理工作的通知》(泰交发[2018]54号),各乡镇出台了《交通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管理的通知》,对今后项目实施工程中未严格按招标文件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三是针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超规定比例问题,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对涉及乡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出具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四是黄桥镇项目已及时进行了图纸设计变更,新街镇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已整改到位;五是元竹镇已补开发票,防止税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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